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成长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4日 来源: 大安市人民法院关工委 作者: 吴多广
摘要: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大安市人民法院关工委组织法官先后走进大安市叉干镇中学、大安市月亮泡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大安市人民法院关工委组织法官先后走进大安市叉干镇中学、大安市月亮泡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宣讲,为师生们送上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宣讲中,宋法官立足中学生身心特点,以“什么是校园欺凌” 开篇,通过图文并茂的课件和真实案例,系统讲解了肢体欺凌、言语欺凌、财物欺凌、网络欺凌、社交孤立等常见表现形式,明确指出校园欺凌绝非同学间的“小打小闹”,而是会对受害者身心造成长期伤害、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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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典型案例,宋法官以案释法,深入剖析欺凌行为对受欺凌者、欺凌者本人及校园风气造成的多重危害,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详细解读了从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民事赔偿、矫治教育直至刑事处罚的法律后果,告诫同学们“年龄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实施欺凌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切莫因一时冲动毁掉美好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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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宋法官向同学们传授了“三不”口诀: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引导大家面对欺凌临危不乱、敢于自保,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大安市人民法院关工委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立足审判职能,深化法校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以司法力量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李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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