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青春路,向校园欺凌说“不”——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校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9日 来源: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关工委 作者: 朱先伟 宋明新
摘要:9月4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启星学校关工委组织高一年级学生,开展了一场以“守护青春,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本次讲座特邀铜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法治副校长姜芷仪检察官担任主讲人。

9月4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启星学校关工委组织高一年级学生,开展了一场以“守护青春,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本次讲座特邀铜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法治副校长姜芷仪检察官担任主讲人。

讲座中,姜芷仪检察官以北京五女生欺凌案为切入点,向同学们呈现了校园欺凌从“恶作剧”滑向犯罪的残酷现实。该案中,五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宿舍内对两名同学实施长达六小时的辱骂与羞辱,并脱衣拍摄传播,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及严重精神创伤。最终,五名被告人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姜检察官以此案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人身份并非违法犯罪的“护身符”,法律对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欺凌行为绝不纵容。

围绕“法律认知”板块,姜检察官系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四大表现形式——“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网络欺凌、关系欺凌”,并深入剖析了“打、骂、吓、传、毁”五种行为分别可能涉嫌的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侮辱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刑事罪名。她特别指出,寻衅滋事罪因其保护社会公共秩序的法益定位,在多种欺凌场景中均可构成,是校园欺凌案件中最常见的罪名之一。

在“成因剖析”环节,姜检察官从家庭暴力代际传递、虚拟暴力与现实边界模糊、扭曲的“哥们义气”、旁观者沉默效应四个维度,揭示了欺凌行为发生的深层机制。她提醒同学们,真正的友谊以相互尊重和法律边界为前提,“义气”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讲座最后,姜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职能,以及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的保护体系。她寄语同学们:“顺从内心的良善去生活与成长,真正的力量源于自我约束与对他人的尊重。

责任编辑:李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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