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民法典》 提高守法意识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7日 来源: 西安区关工委 作者: 徐莉
摘要: 为了普及法律意识,10月26日,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安民社区关工委在社区召开部分“五老”、青年和居民学习《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教育活动,使居民能够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什么是侵权行为,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达到学习好《民法典》,应用好《民法典》,让社区、家庭更加和谐稳定。由安民社区关工委副主任徐莉主持。

为了普及法律意识,10月26日,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安民社区关工委在社区召开部分“五老”、青年和居民学习《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教育活动,使居民能够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什么是侵权行为,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达到学习好《民法典》,应用好《民法典》,让社区、家庭更加和谐稳定。由安民社区关工委副主任徐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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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举例子的形式,就《民法典》有关侵权责任,通过居民最关心的常用知识,向居民进行讲解。她从《民法典》的侵权责任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讲到侵权责任等部分。并举例说明:未成年人打赏主播,钱能退回吗?答:可以。被胁迫签订合同有效吗?答:可以请求撤销。紧急救助救人,造成受助人受伤需要赔偿吗?答:不需要。房子空置,要不要交物业费?答:要交。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掉,租赁合同还有效吗?答:有效。捡到别人遗失的财物,能自己留下吗?答:不能。口头合同有效吗?答:有效。欠电费,供电公司可以直接断电吗?答:不可以。隐私被偷拍,如何维权?答:要求删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通过问答形式,适当举例子,把侵权责任讲解清楚,引导居民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教育居民增强法律意识,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中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 《民法典》是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法律法规。通过这次宣传普及活动,能有效的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区与家庭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李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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