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崇仁:把《民法典》温暖力量送进课堂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5日 来源: 崇仁县关工委 作者: 黄晨茜
摘要:为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10月13日,崇仁县人民检察院“赣鄱守未·刘莹姐姐工作室”联合县宝水实验学校关工委,开展“少年有盾,权益无忧”主题普法宣讲活动,把《民法典》的温暖力量送进课堂

为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防线,10月13日,崇仁县人民检察院“赣鄱守未·刘莹姐姐工作室”联合县宝水实验学校关工委,开展“少年有盾,权益无忧”主题普法宣讲活动,把《民法典》的温暖力量送进课堂,为蓬勃生长的少年们,撑起一把守护财产权与受教育权的法治大伞。

青春的成长,离不开财产权益的守护。很多同学以为财产权离自己十分遥远,殊不知压岁钱红包、劳动创作所得、继承受赠财物,通通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监护人仅有代为保管的职责,绝不可擅自挪作家庭还债、高风险投资等无关用途。当权益遭受侵害,法律便是最坚实的依靠,必要时拿起司法武器,就能捍卫属于自己的财产尊严。岁岁红包,承载浓浓亲情;条条法条,守护少年财权。

教育为翼,方能奔赴山海远方。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少年不可剥夺的权利。不分性别、民族、家境,每个孩子都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九年义务教育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当求学之路遭遇阻碍,可向学校、教育部门寻求帮助,申请司法援助,让法律为求学梦想保驾护航,不让任何一个少年错失书本里的万千天地。

一堂普法课,一颗法治种。此次进校园宣讲,以案例释法理,以温情护童心,将法治种子深深埋进宝水实验学子的心底。愿少年们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手握法律之盾,心怀向阳之光,在法治晴空之下,明权益、懂守护,以少年意气,奔赴闪闪发光的灼灼韶华

责任编辑:李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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