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颁布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中,明确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列为全民普法的重点任务,强调要立足青少年成长规律,创新教育形式、补齐阵地短板、凝聚多方合力,推动法治意识在青少年心中落地生根。作为直接贴近校园与社区的基层政法系统关工委,是衔接政法资源与青少年群体的关键纽带,必须紧扣规划要求,精准对接青少年认知特点与成长需求,把法治教育从“单向灌输”转化为“沉浸式浸润”,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一是坚持把法治课堂直抵青少年心坎。我们不能搞“大水漫灌”式的说教,而要根据青少年的认知规律,把法治课堂建在他们的心坎上。一方面,要推动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日常,配合教育部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让“五老”法治宣讲团走进校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好宪法、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另一方面,要抓住“开学第一课”、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等沉浸式活动。法治教育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诵,而是带着温度的成长护航,只有让法治精神如春风化雨般润物无声,才能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二是坚持以实践育人厚植法治素养。落实规划中“强化法治实践”的要求,关工委要当好“牵线人”,把社会大课堂变成法治实践的大舞台。我们要积极整合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资源,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让孩子们穿上法袍当一回“小法官”,在角色扮演中体会公平正义的重量;让他们走进法治文化广场,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最好的法治教育,是让孩子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认同,最终把法治素养内化为日常行为的自觉。
三是坚持用法治微光护航迷途少年。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失足失范青少年等特殊群体,要拿出“不抛弃、不放弃”的韧劲,开展精准帮扶。要建立健全“一人一策”的帮教机制,组织“五老”与困境青少年结对子,既做法律上的“辩护人”,又做心理上的“疏导员”。针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联合相关部门一起开展心理干预和跟踪帮教,用耐心和爱心感化他们,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重新融入校园和社会。每一个迷途的孩子都是折翼的天使,法治的关怀不应是事后的惩戒,更应是事前的预防与事中的挽救,用微光点亮微光,让每一个生命都有机会向阳生长。
四是坚持激活银发力量助力法治建设。“五老”是关工委最宝贵的财富,也是落实规划中“发挥社会力量”的关键抓手。我们要深入实施“五老”队伍提质工程,广泛吸纳退休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等政法战线的老同志,组建专业化的“五老”法治宣讲团和帮教团。这些老同志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他们讲法治,既有法理的高度,又有阅历的深度,更有长者的温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以老带新”机制,鼓励老同志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开展普法,让“银发力量”在数字时代焕发新活力。
责任编辑:李凌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