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营造人人知法、守法、护绿的良好氛围,在第四个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普格县关工委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向辖区广大群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辖区绿水青山。
本次宣传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主线,聚焦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生态环保重点问题,采取摆摊设点、入户宣讲、发放资料、现场咨询、展板科普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摒弃专业晦涩法条,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垃圾分类处置、露天禁烧、污水排放、畜禽养殖、餐饮油烟、人居环境整治、野生动物保护等常见场景,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禁止行为及违法后果,清晰划清日常生态环保法律红线。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逐一解答群众关于邻里噪声扰民、生活污染处理、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等热点疑问,主动普及绿色低碳生活常识、生态环保监督渠道,引导群众走出“保护环境是政府责任”的认知误区。同时,通过真实基层案例以案释法,直观展示随意倾倒垃圾、违规排污、露天焚烧秸秆杂物等行为带来的环境危害与法律处罚,让生态法制观念入脑入心。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打通了生态环保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让广大群众清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责任与个人义务,进一步破除生活陋习、规范日常行为,切实提升了辖区群众的生态保护自觉和法治素养。
下一步,关工委将持续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推动生态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引导广大群众从生态环境的“旁观者”转变为绿色家园的“参与者、守护者、监督者”,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治理格局,持续擦亮辖区生态绿色底色。

责任编辑:张勤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