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银发智慧在司法护苗中绽放光彩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30日 来源: 吉林省长白山关工委 作者: 张秀杰
摘要:9月24日-9月29日,长白山关工委以专题学习和发布学习专栏的形式组织各级关工委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七部门于7月份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9月24日-9月29日,长白山关工委以专题学习和发布学习专栏的形式组织各级关工委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七部门于7月份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需求,鼓励退休同志自愿、量力而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明确退休同志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十项重点工作:社会调查、矛盾化解、担任人民陪审员、陪同参与部分诉讼活动、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救助帮扶、判后回访、普法宣传。同时特别明确了退休同志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工作的准入条件,强调要依法依规、因案因人施策,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意见》的出台,旨在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推动六大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融合发力。

在专题学习会议上,长白山关工委领导强调:各级关工委要主动对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规范地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矛盾调解、帮教回访等工作,主动争取各方支持,激励更多有热情、有能力的老同志投身护苗事业,要以《意见》为行动指南,传承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充分释放银发力量,当好法治宣传员、矛盾调解员、帮教疏导员等,积极融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借助“学习专栏”,各区、局级关工委驻会委员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主动参与交流研讨,通过学习微信群发布15篇超4000字的学习体会。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关心下一代工作者,应该主动学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知识,要立足关工委职能定位,以宣讲宣传、教育引导、关爱帮扶为抓手,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救助等工作;要主动拓展工作维度,将法治宣传与家庭教育指导、青少年心理疏导、重点学生帮扶相结合;要积极搭建平台,不断完善“五老”志愿者参与机制,努力让银发智慧在司法护苗中绽放光彩,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银发力量。

责任编辑:李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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