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福建省漳州市关工委副主任、关爱团团长陈青树率调研组到龙文区人民法院,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关工委等七部门《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龙文法院“小苗法庭”“家庭课堂”调解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亲子活动室、心灵驿站等功能场所,详细了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特色做法和实际成效,并召开座谈会,听取龙文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的情况汇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该意见进行交流研讨。

龙文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蔡小兰,市中级法院少年庭、龙文区关工委、芗城区关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龙文区法院分管领导、少年庭庭长参加调研。
调研组对龙文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座谈会上,陈青树同志提出三点建议: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关工委等七部门《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要求,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二要推动建立“银发人才库”,选派“五老”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合适成年人等,充分发挥银发力量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三要建立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李凌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