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桂林,男,69岁,中共党员,曾任靖宇县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于2016年退休,2018年任靖宇县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多年来他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发挥“绿色家园”志愿者和“五老”的作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广泛赞誉。
一、匠心铸品牌,撑伞护未来
多年来,徐桂林积极争取院领导的支持,协调立案庭、刑事庭等、未成年人犯罪专审法官积极打造“绿色家园”模拟法庭,强化对学生进行培训和指导,反复演练,每年都在法院审判大厅成功举办“绿色家园”青少年模拟法庭展演活动。模拟法庭展演是由县法院提供真实的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代理人、辩护人、法警、被告等角色都是由学生扮演的。庭审过程形象逼真,内容现实,具有针对性,表演非常成功。活动内容真实、生动、贴近青少年实际,很有教育意义。

他积极协调相关庭室打造“靖心·宇护工作室"这一品牌,创新少年审判模式。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推行“庭前三了解、庭后两落实”工作法,审理前深入调查未成年当事人成长背景、家庭状况与犯罪根源,庭审中组建含心理辅导人员的专业合议庭,开展针对性法庭教育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确有悔改的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助力其回归社会。与政治部共同开设“靖心宇护工作室”公众号,发布未成年人法制宣传相关内容:丰富自媒体宣传途径。同时、法制少年审判题材微电影一部,整理素材后拍摄少年法制宣传短视频、引导社会舆论关注支持未成年审判工作。

二、筑牢思想防线,课堂课外融合
徐桂林抓住重点案件,组织学生在法院开放日走进法院审判大厅进行观摩庭审。组织学生参观犯罪分子提审前羁押区、让学生穿上法袍,拿起法锤,坐在台上体验法官工作,让青少年在法制教育的大课堂里,直观接受法制教育,达到法制教育与思想教育,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的目的,提高广大青少年法律素质和自我约束能力,教育青少年珍惜自由,远离犯罪,启迪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筑牢思想防线,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送法进校园,护航伴成长
为了抓好法制教育的长效化,他积极协调院领导,充实完善由法院优秀中层法官组成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加强与学校的密切配合,定期开展法制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活动,并结合扫黑除恶组织开展了"阳光校园拒绝欺凌 和谐社会远离黑恶"法制教育活动。法制副校长结合生动案例,深入浅出的从扫黑除恶与学生的关系、什么是校园欺凌、严重的校园欺凌涉嫌哪些犯罪、面对校园欺凌和黑恶势力该如何保护自己等方面进行宣讲,列举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真实案例,提醒学生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明辨是非、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为学生送去别开生面的扫黑除恶专题法治教育课,全面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防范黑恶势力渗入校园。

四、走进校园,讲英雄故事
他积极参加政法系统关工委“立德树人,培根铸魂”“五老”宣讲团活动,走进实验小学,与师生开展“弘扬抗联精神 立志报效祖国”主题队会活动。他还深入班级为学生讲述清明节的由来和抗联英雄杨靖宇的故事,与学生一起为烈士们做花环。聆听少先队员们诵读清明节诗歌,和学生一起到杨靖宇殉国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追思英烈的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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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爱助成长,帮扶暖童心
徐桂林时刻把弱势儿童挂在心上,多年来,每年8月份都与院领导一起冒着酷暑深入那尔轰镇、花园口镇新华村,走访看望四名留守困境学生,与学生进行了亲切交谈,详细询问孩子们的学习情况、生活状况以及面临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要树立远大志向,在逆境中磨砺意志,珍惜学习机会,用知识改变命运。同时,为每名留守困境学生送上了1000元帮扶资金,这份心意不仅缓解了孩子们的生活压力,更让他们感受到了来自司法机关的关怀与社会的温暖。

徐桂林同志的突出表现,彰显了一名优秀“五老”的责任与担当。
责任编辑:张勤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