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七小关工委:举办法治教育讲堂 筑牢青少年法治防线

为强化六年级毕业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法律责任,5月8日,渝水七小关工委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宋卫丹为即将毕业的六年级学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讲座。
课程伊始,宋校长先组织了一场 “课前小测试” 。他向同学们抛出几个与日常行为相关的法律情境题,例如:“12岁的同学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需要承担责任吗?”“不满14周岁殴打他人,真的不用受罚吗?”同学们纷纷举手作答,答案各不相同。测试结束后,宋校长一一公布答案,并以此引出本课的核心——责任年龄问题。
“法律的确对未成年人有特殊保护,但保护不等于纵容。”宋校长结合《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不同年龄段对应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他特别强调,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特定严重犯罪情形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同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不是违法的‘护身符’,更不能心存侥幸。”
课堂上,宋校长还针对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盗窃等青春期易发问题,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学生们算好“法律账”、“人生账”。
这堂毕业季的法律课,旨在帮助孩子们平稳过渡青春期前期,带着法治意识走向新的人生、学习阶段。在学校“金扣子”党建品牌的引领下,我们将继续依托法治副校长机制,筑牢青少年法治防线,帮助3Q学子扣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
责任编辑:张勤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