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关工委关心关爱“依法带娃”护航成长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6日 来源: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关工委 作者: 邱孟玲 邱雪梅 肖洪江
摘要:“依法带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新时代关工委关心关爱的一项重要工作。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关工委注重“依法带娃”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在现实生活中,那些因父母

“依法带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新时代关工委关心关爱的一项重要工作。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关工委注重“依法带娃”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图片1.png

在现实生活中,那些因父母感情破裂而支离破碎的家庭中,孩子往往是最无辜的受害者,他们在争吵的夹缝中瑟瑟发抖,眼神里写满对世界的惶恐。对此,苍溪县人民法院关工委依托自身优势,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关爱工作,通过法治的阳光,引领他们穿越心灵的荒原,走向充满希望的明天。

2012年,马某(女)与史某甲生育儿子史小明(化名),后两人因夫妻感情不睦于2022年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史小明由史某甲抚养。离婚后,因史某甲常年在外务工,双方口头约定史小明由马某负责照顾,史某甲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初期,双方遵守约定,史小明跟随母亲马某在县城生活、上学,史某甲每月按时支付孩子生活费用。后史某甲因经济、感情问题等中止履行抚养义务,2025年5月,马某便一纸诉状将史某甲告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支付抚养费。

案件审理期间,马某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说史某甲因探视孩子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小明因此天天躲在家里不敢外出。法官核实情况后,立即启动联动机制,联合法院关工委、心理咨询师、妇联干部一同前往小明所在的江南小学了解情况,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通知马某、史某甲到指定场所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邀请司法所、当地村委会干部在县法院未成年人专门审判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于苍溪法院关工委而言,绝非案件办理的终点,而是司法温情介入家庭修复的起点。指导令明确要求马某和史某甲必须正视自身监护职责的缺失,主动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在后续的跟踪指导过程中,苍溪法院关工委、法官与心理咨询师,以耐心与专业引导二人回溯离婚后的相处点滴,深入剖析矛盾根源——那些成人世界里的恩怨纠葛,是如何一步步侵蚀孩子幼小的心灵,让他在父母的情感拉锯中失去安全感与归属感。唯有让父母真正读懂孩子的伤痛,才能让这份指导令从纸面文书转化为修复亲情的实际行动,为孩子撑起一片无阴霾的成长天空。

通过持续疏导,逐渐消融了马某和史某甲两人心中坚硬的冰层。他们开始反思,意识到自己将成人世界的矛盾转嫁到孩子身上,是多么自私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他们检讨自己,表示今后会正确处理两人之间、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案件依法审理后,裁决史某甲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抚养责任。然而,一纸判决无法自动修复破裂的亲子关系,也无法确保指导令的效果能够长久持续。于是,苍溪法院关工委开展了一场“爱与成长”的跟踪回访。安排专人定期与马某、史某甲沟通,了解他们履行指导令的情况,以及小明的生活、学习状态。同时,也与小明的班主任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他的心理变化和行为表现。通过这种“司法+社会”的协同守护,让小明能在爱与责任的滋养中健康成长。

开学伊始,苍溪法院关工委携法官一行再次来到史小明的新学校开展回访工作。学校的梧桐树下,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阳光下的少年抱着一个篮球和一群同学嬉笑打闹,远远地朝着回访人员奔过来:“嗨,邱阿姨……”“小明,你长高了不少啊!”“就是,现在裤子都短了好些了,你看这是我爸刚给我买的新的运动裤……”

这一刻,回访人员的心中充满了欣慰。眼前这个活泼开朗、自信阳光的少年,与曾经那个躲在角落里、唯唯诺诺的孩子判若两人。他不再害怕,不再退缩,而是勇敢地拥抱生活,享受着父母共同给予的爱与关怀。目前,小明已顺利升入初中学习阶段,在校表现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认可。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跟踪回访,正如这春夜细雨,于无声处滋润着孩子的心田,修复着家庭的情感裂痕。它让“一纸命令”化作“温暖护航”,让司法的人文关怀在每一个孩子的心中生根发芽,最终绽放出希望之花。这,便是法治的力量,更是司法守护“少年的你”最动人的模样。

责任编辑:唐子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