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消防救援局关工委结合县域实际,依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通告,全力防范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告明确,电动自行车起火危害性极大,火焰3分钟可达1200℃,烟气扩散迅速,高层建筑易形成“烟囱”效应,逃生时间极短,且电池燃烧产生剧毒气体,极易造成人员窒息伤亡。同时列明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对高层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依规处以罚款;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拘留;构成失火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判处7年有期徒刑。通告倡导全民共治,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要求全县各单位按标准建设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完善消防配套设施,老旧小区加快推进二类充电场所建设;社区、物业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制止上报违规行为。同时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停放。布拖县消防救援局关工委呼吁,广大居民严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不进楼、不入户、不飞线、用合规电池、集中点充电”要求,主动清理安全隐患,互相监督抵制违规行为,全民携手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守护县域平安家园。
责任编辑:张勤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