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造成伤害如何索赔——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昆明社区关工委寒假“开讲了”法治宣传第七期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4日 来源: 吉林市船营区关工委、吉林市船营区向阳街道关工委 作者:
摘要: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吉林市船营区昆明社区关工委推出系列普法活动第七期,让青少年在互动中懂法、守法、用法,为平安假期筑起坚实法治屏障。

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吉林市船营区昆明社区关工委推出系列普法活动第七期,让青少年在互动中懂法、守法、用法,为平安假期筑起坚实法治屏障。

本期讲座由关工委何副主任带来“公共设施伤害,应该如何索赔”。在何主任带来的案例中讲到了如在公共场所被公共设施造成伤害,我们应及时留好相关证据,向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提出损害赔偿,也可以由法律机关根据造成损害的主次要责任,对赔偿进行界定,然后向责任方进行索赔。

但生活中,家长在公共场所要对未成年起到保护监管的作用,尽量避免孩子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并且监管不到位同样要对伤害负一定的责任。所以生活中,孩子要听家长的话,尽量避免造成伤害。

责任编辑:唐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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