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社协同育人(以下简称“协同育人”)是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路径。作为党委领导下以关心下一代为己任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关工委助力协同育人,是其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这种职责由关工委自身内在的多重属性决定的。
一、成立初心决定:关工委必须践行协同育人使命
关工委自20世纪80年代诞生以来,便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己任,其成立初心本身就蕴含着协同育人的基因,决定了协同育人是其与生俱来的本源使命。
1984年初,河南省安阳市六位离退休老同志联名建议成立老同志关心下一代协会,初衷是应对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多元化发展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冲击,组建一支专业、热心公益的社会力量,补充学校课堂教育与家庭个体引导的不足。同年3月18日,全国第一个关心下一代协会成立,为青少年思想教育动员社会力量开辟了新路径;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30位老同志联名致信党中央,建议成立专门组织,发动老同志对青少年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育人领域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推动组建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编外育人队伍”,目的就是填补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空白,搭建起连接学校、家庭与社会的育人桥梁。1990年5月,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进入规范化、系统化发展阶段。
关工委设立的缘起充分说明,其本质是为了丰富教育形式、强化社会教育,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育合格人才。2008年12月8日颁发的《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制度形式明确关工委需配合各方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环境,固化了协同育人使命定位。2018年3月修订的《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与2022年11月制定的《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围绕新时代协同育人进行了针对性强调阐述。
可以说,以育人为己任的成立初心,已将协同育人深深植入关工委的组织基因。从诞生之初的使命初衷,到政策层面的明确规范,都充分说明,协同育人既是关工委回应“大教育”格局的必然要求,更是其践行成立初心、履行本源使命的核心路径。
二、组织性质决定:关工委必须融入协同育人格局
关工委的组织性质是其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更是其必须参与协同育人的核心逻辑支撑。《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界定,“中国关工委是党中央批准成立的,以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这一定位赋予其鲜明政治性、明确服务性和天然协同性,从组织层面决定了关工委必须深度融入协同育人,成为协同育人格局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从组织政治性来看,坚持党的领导是其工作的根本原则。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关工委“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要求高度契合。主动参与协同育人,既是关工委践行“急党政所急”的使命担当,也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守组织政治定位的必然选择。
从组织服务性来看,以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核心目的,决定关工委必须与协同育人同向奔赴。关工委的工作核心是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这与协同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的目标同频共振。协同育人的关键是凝聚各方力量聚焦青少年需求,而关工委的工作始终以服务青少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唯有融入协同育人体系,联动相关部门精准回应青少年需求,才能彰显组织的服务价值。
从组织协同性来看,多元主体构成和跨界联动属性,决定关工委必须在协同育人中发挥整合作用。关工委兼具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优势、情感优势、威望优势、经验优势与党政、群团组织的联动优势,天然适配协同育人“打破壁垒、凝聚合力”的需求。关工委唯有依托自身优势,联动学校、家庭、社区及社会资源,建立协同机制,才能打破育人壁垒,履行好组织赋予的育人职责,凸显其在协同育人中的特殊价值。
三、根本任务决定:关工委必须投身协同育人实践
立德树人是新时代赋予关工委的根本任务。这一根本任务的时代性、系统性、综合性,决定了其绝非单一育人主体所能独立完成,而是需要多方协同、同向发力——家庭、学校、社会作为教育的三大支柱,在品德培养中各自承担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三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家庭是人生道德养成的“第一课堂”,承担着青少年道德启蒙、情感培养和习惯养成的基础性责任;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品德塑造的核心场域,肩负着知识传授、价值塑造和人格培养的主体责任;社会是教育的大课堂、品德实践的“大熔炉”,为青少年提供品德践行的真实场景,助力其将道德认知转化为行为自觉。
关工委要肩负起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必须打破“单打独斗”的思维,与学校、家庭、社会的育人职责紧密衔接,紧紧依靠学校的专业优势、家庭的基础作用、社会的实践平台,有效融入三方育人全过程。通过联动三方力量、同向发力,精准对接各方育人需求,实现育人资源整合、育人流程衔接、育人效果提升,让立德树人工作贯穿青少年成长各阶段、覆盖各场景,推动立德树人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关工委在助力协同育人中,通过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和特殊作用,及时发现并补齐家庭育儿指导不足、学校实践教育薄弱、社会育人资源分散等短板,更好地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在思想引领层面,关工委通过“五老”以亲身经历讲述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协同学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接地气的红色故事,让青少年在聆听中感悟、在感悟中成长,有效增强思想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筑牢青少年思想道德根基;
在实践育人层面,关工委依托社会实践基地,协同学校打破“教室围墙”,组织青少年开展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让青少年在实践中锤炼品格、增长才干,实现“知行合一”,践行立德树人的实践要求;
在环境优化层面,关工委协同社区、家庭推进“家风家教”建设,联动各方抵制不良文化、网络乱象对青少年的影响,构筑起全方位、立体化的青少年成长“防护网”,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完成营造良好环境,确保立德树人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四、自身角色决定:关工委必须扛起协同育人担当
协同育人的核心是打破学校、家庭、社会的育人壁垒,构建“三位一体”育人格局。关工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的角色定位,直接决定了助力协同育人是其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关工委“桥梁与纽带”的角色,核心是发挥“双向贯通、多方联结”的功能,这与协同育人“打破壁垒、凝聚合力”的目标高度契合。它既是党和政府育人意志直达基层的“传导器”,承接教育部署、传递方针政策;也是各方力量同向汇聚的“连接器”,倾听青少年诉求、反映家庭困惑、链接社会资源,天然成为衔接各方与青少年的重要枢纽,助力协同育人便是其角色使命的直接体现。
作为“桥梁”,关工委的职责履行离不开协同育人这一实践载体。唯有投身协同育人,才能将党和政府的育人部署转化为基层可落地、可执行的举措,实现“上情下达”;同时深入了解青少年成长的真实需求,传递关怀、反馈诉求,实现“下情上达”,脱离协同育人,“桥梁”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作为“纽带”,关工委的角色价值需在协同育人中彰显。依托“五老”力量联结各方,这种作用只有在协同育人实践中才能落地生根,才能打破各方“各自为战”的困境、破解育人力量分散的痛点,否则“纽带”角色便会形同虚设。
可以说,关工委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助力协同育人,是履行角色职责的必然选择。唯有助力协同育人,才能实现育人政策与青少年需求的精准对接,推动各方力量同向发力,切实服务青少年成长,践行好党和政府赋予的重要职责。
当然,关工委助力协同育人,要明确工作定位、坚守正确态度,做到到位不越位、有为不乱为。
工作定位上,“助力”是关工委的核心职责,其参与协同育人不替代教育部门、学校、家庭的责任,而是在党委领导下,通过整合资源、搭建桥梁、补充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发力赋能。既要主动融入育人格局,更要坚守自身边界,杜绝越位干预、大包大揽,保障协同育人有序高效推进。
工作态度上,要主动作为、勇担使命。中办、国办46号文件明确要求关工委“主动作为,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这既是态度要求,更是责任所在。关工委成员多为退休人员,工作动力源于对青少年的责任与奉献,需以“老骥伏枥”的姿态,主动对接家校社,精准发现并解决育人难题;同时依托“五老”优势、弘扬“五老”精神,立足职责开展特色育人活动,践行“离休不离岗、退休不褪色”的担当,实现老有所为、发光发热。
责任编辑:张勤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