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关工委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心理素质培养四法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来源: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关工委 作者: 裴治欣
摘要:关工工作者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思考《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心理素质培养四法》。

未成年人阶段是法制观念塑造与心理品格养成的关键期,需通过精准、可落地的方法,实现法治教育与心理引导的双向赋能。

1.夯实法治认知基础。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核心条款,摒弃传统说教模式,改用法治动画解析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等典型场景,或组织“法律知识闯关”游戏,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转化为直观案例,让未成年人在互动中理解法律既是权利保障的“铠甲”,也是行为边界的“标尺”。

2.强化法治行为实践。在校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未成年人分别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亲身体验案件审理流程,感受法律的严谨性;家庭中,家长需以自身行动为示范,如通过遵守交通规则等日常小事,传递“守法光荣”的理念,让规则意识自然融入生活。

3.增强心理疏导能力。学校应设立常态化心理辅导站,配备专业教师,教未成年人运用“情绪日记”记录感受,或通过绘画、运动释放压力;针对考试焦虑、人际矛盾等常见问题,定期开展心理讲座,帮助未成年人掌握“换位思考”“积极暗示”等简单调节方法,避免负面情绪堆积。

4.提升抗挫心理韧性。设计难度适中的“成长任务”,如校园义卖、家庭家务分工,允许未成年人在尝试中犯错;当遭遇失败时,引导其聚焦“下次如何改进”,而非自我否定,同时分享同龄人克服困难的故事,让未成年人明白挫折是成长的“磨刀石”,逐步提升抗压能力。

责任编辑:张勤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