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广大中小学生安全,防止溺水现象发生,7月2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教育局关工委通过微信群及向社会公开发放的形式,开展致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一封信活动,及时提醒中小学生及家长掌握防溺水常识,保护自身及孩子生命安全。
公开信中提示: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一要强化对孩子的日常安全教育,牢记防溺水“六不准”。特别要教育孩子相互监督提醒,对同学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家长、老师报告。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务必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禁孩子私自或结伴到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钓鱼、捉虾。切勿将孩子单独留在泳池及开放性水源边。三要提升自救互救技能。通过多种方式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的严重后果。同时,教会孩子必要的自救与互救知识。四要以身作则做表率。家长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并积极参与社区、村组组织的防溺水宣传活动,向身边的人普及防溺水知识,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学生安全工作需尽心尽责、密切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责任编辑:张勤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