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的交通安全意识,4月22日,濉溪县孙疃镇关工委组织孙疃派出所民警进入濉溪县杨柳中心学校,启动了“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旨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明确“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骑电动车”的法规要求,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交通习惯,有效减少校园周边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以“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为主题,通过播放教育视频、发放宣传手册、开展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们生动形象地讲解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重点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年龄的规定,即“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因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引发的安全事故。
此次“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不仅是对青少年的一次重要安全教育,更是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期待每一位学子都能将所学转化为行动,让安全伴成长,让文明出行成为新风尚。
(责任编辑:孙大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