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
为增强我园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对教师职业、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与要求,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依法律己,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为幼儿创设健康、和谐、文明的育人环境。宁安市第二幼儿园关工委于5月13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学前教育法》专题培训活动。

教务处主任黄希萌对整体框架进行了引领解读,引导全体教师深入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意义,并从《学前教育法》立法背景、核心条款、责任义务三方面展开,重点解读了学前儿童权益保障、师资队伍建设、保育教育规范等内容,强调“10种不可触碰的红线”,严禁小学化、体罚、歧视、违规收费等行为,要求教师将法律要求融入日常保教工作。



此次学习,加深了教职工对《学前教育法》的理解与认识,明确了在学前教育中肩负的责任与使命。第二幼儿园也将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法律培训和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唐子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