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审结未成年人杨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因杨某某父母无法到场,法院依法委托船营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卓为以“合适成年人”身份全程参与诉讼,坚持了几年来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模式。

经查,16岁的杨某某,父母离异后以与一些问题少年结交,在路上以借打电话为由盗窃环卫工人手机卡,用于电信诈骗资金流转,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庭审中,何卓为不仅履行监督职责,更结合案情开展法庭教育,通过剖析“两卡”犯罪危害,解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引导杨某某深刻认识“帮信即帮凶”的法律后果。
法院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杨葳法官表示:综合考虑法援律师及合适成年的意见,杨某某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且具有未成年法定从轻情节,将考虑对其减轻处罚。
引入关工委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涉少案件审理,既能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又能发挥其教育帮扶优势,实现“惩戒+挽救”双重效果。
本案系船营区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创新实践,通过司法审判与关工委帮教的有机衔接,为涉罪未成年人搭建起回归社会的法治桥梁。待审判结果公布,关工委将对杨某某开展有针对性的跟踪帮教。
责任编辑:汤梦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