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人民检察院关工委依法能动履职将司法保护融入五大保护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来源: 盐源县关工委办公室 作者: 肖瑜、曾成绪
摘要:盐源县人民检察院关工委依法能动履职将司法保护融入五大保护。

积极融入家庭保护。持续推动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督促监护令”工作,全年发出《督促监护令》8份,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间跟踪落实督促监护令的落实,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主动融入学校保护。一是持续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完善校园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欺凌等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强化协作配合。三是严格执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推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

扎实融入社会保护。一是就工作中发现的旅馆行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问题,并跟踪督导落实;二是强化与关工委的协作配合,邀请关工委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5人次,分管副检察长在关工委组织的会议上4次交流发言介绍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情况。

有力融入网络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及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意见,配合开展“护苗”等专项行动,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针对在校学生网络使用情况开展调查问卷,调查范围包括民族中学、润盐中学等在内的5所中小学校,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

全面融入政府保护。认真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就一起拐卖儿童罪案父母均在服刑,遗留一名两岁儿童无人照料的情况开展调查后,将调查情况移送县民政局办理,打通司法保护与民政救助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孙大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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