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深化校园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11月29日上午,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街道关工委联合板仓派出所关工站、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祝琳玥,走进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开展“12?4”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此次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学习宪法和自觉维护宪法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学生。











(责任编辑:孙大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