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关工委开展“三家教育”线上《民法典》学习问答活动。由河东街道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琪在线上对《民法典》怎样判断未成年人是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宣讲.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随着社会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聪明,心智成熟得越来越早.《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河东街道所辖9个社区关工委专干分别向各自社区学生家长群转发《民法典》问答内容。这种形式普法活动非常受学生家长的欢迎,能方便学生家长任何时间读取普法内容并向自己的孩子传达。普法效果非常好。
河东街道关工委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上要本着立德树人为目标,以一切为了下一代为己任,持续开展好线上、线下关爱未来工作,抓好青少年的普法宣传工作,努力推进中小学生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教育引导中小学生遵法守法。

(责任编辑:孙大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