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是辽宁省本溪市第四高级中学二年级学生黄某某(化名)最难忘的一天,因为今天本溪市关工委、市政法系统关工委、市妇联和市检察院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向她施以援手圆了她继续上学的梦想。
黄某某生于2009年1月,年幼时父母离异随母亲生活,母亲无固定职业,今年初因涉嫌毒品犯罪判刑入狱,正在上高中的黄某某没了依靠,离婚的父亲无固定职业且常年有病,无力承担抚养自己女儿的义务,黄某某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学校安排一家“小饭桌”作为她临时的“家”。由于无经济来源已经拖欠了数月食宿费,黄某某学习和生活难以为继,情绪低落,对生活、学习失去了信心。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宋丹在办案中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担任了黄某某的“爱心妈妈”,先后到其学校、母亲服刑的监狱及其亲属家走访了解情况,并向市政法系统关工委、市妇联和所在学校提出了援助请求、得到了市政法系统关工委和市妇联以及学校的高度重视,分别向黄某某提供了2000和1000元的助学金,学校为其免除了课后服务费和在校期间的午餐费,黄某某又可以继续她的学业。
当黄某某双手接过市政法系统关工委、市妇联的助学金和市人民检察院、学校对她伸出的援手,一个15岁的少年眼含热泪一再表示:“有社会这个大家庭关爱帮扶,我一定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努力学习文化知识,要让自己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责任编辑:赵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