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业局关工委联合十八站公安交警队开展安全进校园守护成长“警”相随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9日 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业局关工委 作者: 郭淑华
摘要:5月28日下午,地处祖国北部的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业局关工委联合十八站公安交警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为主线,组织民警、志愿者深入局域内的塔河县第五小学开展“平安六一, 交警童行”为主题的“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月28日下午,地处祖国北部的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业局关工委联合十八站公安交警队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为主线,组织民警、志愿者深入局域内的塔河县第五小学开展“平安六一, 交警童行”为主题的“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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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中,民警和“五老”志愿者立足学生出行特点和活动规律,结合“法润平安文明相伴”、“一盔一带 ”“知危险,会避险”等主题,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以及现场宣讲,互动问答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交通出行方式注意事项和安全常识,并与孩子们现场进行互动,调动孩子们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积极性,加深他们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认识,让他们从小懂得交通安全常识,引导他们远离交通事故,快乐安全成长。


同时,宣传中民警呼吁师生和家长要通过“小手拉大手”、“大手牵小手”方式,相互提醒、互相督促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下学途中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不要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搭乘无牌车、超员车、三轮车等,并通过列举头盔戴与不戴正反事故案例,阐述了在发生事故后会戴头盔和不戴头盔截然不同的表现与结果,让师生及家长深刻体会到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带动自己身边的人一起做到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共同创建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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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业局关工委、十八站分局交警大队将继续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措施,持续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营造全体学生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孙大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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