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的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的浓重氛围,本溪市溪湖区石桥子街道祥和社区关工委于本周5月6日起,开展了“国际家庭日”宣传周系列活动。祥和社区关工委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进社区活动,邀请辽宁科技学院青年志愿宣讲员,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家庭的主体责任,把法律规定转化为教育子女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活动现场,社区工作人员给现场家长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构建和谐家庭》宣传资料。以本次宣传周为契起点,祥和社区关工委将在社区开设家长课堂,将以德为先的育儿理念、科学的教育方法传授给更多的家庭,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把《家庭教育促进法》转化为正确培育下一代的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孙大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