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兴隆洼初级中学关工委配合校团委开展“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世界法律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来源: 敖汉旗关工委 作者: 季艳萍 李欢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法、守法、用法,5月6日,赤峰市敖汉旗兴隆洼初级中学关工委配合校校团委组织七年级学生开展“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世界法律日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法、守法、用法,5月6日,兴隆洼初级中学关工委配合校校团委组织七年级学生开展“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世界法律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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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东书记宣讲了世界法律日始创时间,世界法学家协会成立及发挥作用的有关情况,宣讲了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意味着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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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传活动以普及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扩大法律知识的宣传覆盖面,使之养成自觉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行为习惯,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成效。


(责任编辑:孙大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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