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法、守法、用法,5月6日,兴隆洼初级中学关工委配合校校团委组织七年级学生开展“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世界法律日宣传活动。

陈国东书记宣讲了世界法律日始创时间,世界法学家协会成立及发挥作用的有关情况,宣讲了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意味着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此次宣传活动以普及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扩大法律知识的宣传覆盖面,使之养成自觉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行为习惯,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成效。
(责任编辑:孙大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