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关工委:把法治课堂搬到“高墙”内,为迷路的孩子点一盏法治明灯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 来源: 翁牛特旗检察院关工委 作者: 王德明 金兰兰
摘要:内蒙古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关工委:把法治课堂搬到“高墙”内,为迷路的孩子点一盏法治明灯为提升在押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驻看守所办公室职能,4月9日,内蒙古自治

内蒙古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关工委:把法治课堂搬到“高墙”内,为迷路的孩子点一盏法治明灯

为提升在押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驻看守所办公室职能,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检察院关工委配合院党政班子,派检察人员金兰兰到旗看守所为在押未成年人上了一堂主题为“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课。

课程内容充分考虑在押未成年人年龄阶段、身心特点、文化程度和心理状态,以问答互动形式切入每一个知识模块,向在押未成年人讲解了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学法、懂法、守法,引导在押未成年人剖析自身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促进自我认知、自我反省。授课语言简洁生动,现场学习氛围浓厚,提出的“做事之前要三思”引得在押未成年人纷纷默念背诵:“一思行为是对是错;二思行为有何后果;三思自己能否承受。”未检人员还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适用条件、从宽幅度、反悔的处理等内容。 课程结束后,在押未成年人纷纷表示希望多上法治课,学习法律知识,促进自己反省改过,会从遵守监规,服从管理做起,争取早日回归学校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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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治课堂搬到“高墙”内,是翁牛特旗检察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押未成年人监管和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在押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重要途径。为促进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重启新的人生,将起到重要的“防火墙”作用。

(责任编辑:孙大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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