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保障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旗检察院关工委配合院党委在看守所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驻所办公室”。4月9日上午举行了揭牌仪式,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明涛,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代玉花,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莉及旗公安局、妇联、民政局、教育局、关工委、团旗委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仪式由张莉检察长主持,孙明涛书记致辞,代玉花副旗长、张莉检察长共同为未成年人检察驻所办公室进行揭牌。

孙明涛书记对翁旗未成年人检察驻所办公室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检驻所检察室的职能作用,立足办案实际,创新履职方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张莉检察长指出,在看守所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驻所办公室是翁旗检察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提高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质效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驻所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揭牌仪式后,相关领导对未成年人检察驻所办公室、监区以及食堂等公共设施进行实地查看和安全检查。

“未成年人检察驻所办公室”的设立对在押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将起到“零距离”的关爱作用。

(责任编辑:孙大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