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关工委联合开展“以法为盾 ,向校园欺凌说不”活动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1日 来源: 宁城县关工委 作者: 高殿军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建设,增强初中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3月30日上午,宁城县人民法院、宁城县关工委联合走进宁城县第四中学,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建设,增强初中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3月30日上午,宁城县人民法院、宁城县关工委联合走进宁城县第四中学,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底线”为主题,为该校4700余名学生开展校园欺凌普法宣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远离校园欺凌,守护美好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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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讲现场,行政庭干警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明确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定义,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条款,同时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展开细致讲解,让同学们深刻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有力打破了“校园欺凌是小事”“未成年人犯罪无需担责”的错误认知,深刻阐释了实施校园欺凌将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令在场学生深受警醒。

  宣讲最后,行政庭干警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要树立法治意识,坚决不做欺凌者、旁观者、受害者,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参与校园反欺凌行动,携手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让青春在法治阳光下健康绽放。

责任编辑:唐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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