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26年3月31日,凉山州金阳县热水河乡中心校关工委邀请金阳县人民法院阿子衣力法官走进该校,为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向暴力说不”的专题法治宣讲课。
宣讲中,阿子衣力法官以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故意伤害罪为核心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相关规定,为同学们详细解读了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定义、量刑标准,纠正了“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负责”的错误认知。针对刑事责任年龄,法官重点讲解了不同年龄段对应的法律责任:16周岁需对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4至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8类严重罪行需承担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情节恶劣的,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明确了犯罪行为不仅会面临牢狱之灾,还需承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巨额民事赔偿,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一拳下去可能倾家荡产”的严重后果。
为让同学们更直观地理解法律后果,阿子衣力法官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15岁学生因插队推搡致同学死亡,获刑并赔偿128万元致家庭困难;帮朋友“撑场子”打架构成共同犯罪,最终坐牢赔钱、兄弟反目;凉山州本地未成年人在校门口收保护费被当场抓获、全员追责等案例,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暴力、打架斗殴的严重危害,明确“帮朋友打架”“游戏打闹致伤”等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唐子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