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为践行司法为“绿”理念,推动以案释法与生态法治宣传深度融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在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人民法院关工委组织下,该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进地洛镇桥边村,公开开庭审理两起盗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0余名村民现场旁听,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切实强化群众法制观念与生态保护意识。

此次庭审采用七人合议庭模式,法院特邀布拖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4名人民陪审员,与3名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保障案件审理公平公正、专业严谨。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控辩辩论、公益诉讼审理等环节规范进行。经查,被告人阿某某、吾某某系桥边村村民,二人仅享有当地“吉姆嗨田”集体林区管护权,却因法律意识淡薄,擅自砍伐林区青冈树用作生活燃料,造成森林资源损毁,破坏了区域生态多样性。庭审中,二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当庭自愿缴纳罚金及树种款,主动承诺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赔偿责任,积极参与林区生态恢复,并现场告诫村民严守法律底线,杜绝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此次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将司法办案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直观生动地向村民普及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群众林木保护和生态安全意识。下一步,县法院将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司法力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责任编辑:张勤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