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校园欺凌说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第三中学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校园普法主题宣讲活动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2日 来源: 绥芬河市关工委、绥芬河市第三中学 作者: 徐景财 矫岩岩
摘要:3月19日下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第三中学、校关工委开展了“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校园普法主题宣讲活动,安全副校长、德育处、全体学生参加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在校学生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3月19日下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第三中学、校关工委开展了“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校园普法主题宣讲活动,安全副校长、德育处、全体学生参加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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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特别邀请了学校法治副校长,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法官,就中学生校园欺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展开宣讲。讲座伊始,法治副校长向同学们明确本次讲座的核心目的——帮助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争做“安全小卫士”。讲座过程中,法治副校长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校园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学生生活的真实案例,重点讲解了校园霸凌的多种表现形式,细致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校园保护的相关规定,让同学们知晓法律是自身安全的坚实后盾,法律会守护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针对校园日常安全,法治副校长通过讲解校园内跑跳打闹等危险行为引发的后果对学生进行告诫,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校园生活。同时,针对“遇到欺负或危险该怎么办”这一关键问题,法治副校长总结了“勇敢说不、及时求助、牢记求助电话”三步法,让同学们学会用合法方式保护自己,让法治知识真正走进学生身边。讲座现场设置了问答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举手、踊跃作答,在互动交流中巩固所学知识,进一步深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校园安全知识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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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法治讲座活动,是绥芬河市第三中学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化德育工作的具体举措,既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法治素养和安全防范能力,也进一步夯实了校园安全工作基础,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良好氛围。  

今后,绥芬河市第三中学校将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加强与共建单位合作,通过系列普法活动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唐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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