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11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司法局法治宣讲员李兵走进绥芬河市第一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节法治课”。课程以《与法同行 向阳成长》为题,结合两部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法治宣讲员首先向同学们提出问题:“为什么初一学生也要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她指出,校园中一些看似平常的行为——如女生间孤立排挤、传播谣言,学生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甚至携带危险物品入校——实则已踩踏法律红线。法律对未成年人是“保护”但不是“纵容”,只有从小树立法治意识,才能避免小错酿成大祸。

法治宣讲员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核心内容,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需要警惕的两类行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并强调,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法律规定了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矫治教育措施,绝非“老师批评一顿”就能了事。
“不予处罚不等于没有责任,不执行拘留不等于没违法。”法治宣讲员列举了校园中最常见的五类治安违法行为,每类行为都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文,明确了法律后果,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

法治宣讲员用一条清晰的路径图警示学生: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涉嫌刑事犯罪。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比喻为“预防针”,提醒大家防范于未然;将《治安管理处罚法》比喻为“高压线”,提醒大家守好行为底线。强调未成年人违法,年龄不再是“免罚金牌”。

课程最后,法治宣讲员向全体同学提出五条法治忠告:遇事冷静,不动手、不骂人、不围观、不参与;远离烟酒、网吧、不良朋友、管制刀具;遇到欺凌、威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或报警;不偷不抢不毁物,不传播隐私不造谣;知错就改,不让一次冲动毁掉一生。

整堂法治课案例鲜活、语言生动,既有法律知识的普及,又有真实案例的警示,赢得了师生阵阵掌声。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成为青春路上的铠甲。绥芬河市第一中学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将法治精神融入日常教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责任编辑:张勤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