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0日 来源: 东宁市关工委 作者: 胡岷 张可琦
摘要: 3月9日,新学期刚开学,黑龙江省东宁市第三小学的孩子们迎来一位特殊的老师——来自东宁市人民法院的方姝朋法官。作为这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她为同学们带来一堂关于“知法

  3月9日,新学期刚开学,黑龙江省东宁市第三小学的孩子们迎来一位特殊的老师——来自东宁市人民法院的方姝朋法官。作为这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她为同学们带来一堂关于“知法守法”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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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间推搡打架,算不算大事?”“从楼上扔东西砸坏公物,要不要负责?”“随手转发一条谣言,会有后果吗?”课堂上,法官没有直接讲法律条文,而是从这几个问题开场。有孩子觉得这些都是小事,但方姝朋法官告诉大家,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跟这些行为密切相关,法律其实就在每个人身边。

  通过法官的讲解,同学们了解到,未成年人不再是违法行为的“免责金牌”,十四到十六周岁的孩子如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同样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校园欺凌也首次被明确纳入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学校如果知情不报,相关负责人也要承担责任。为了让孩子们更好理解,法官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法律对类似行为的明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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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告诉孩子们“不能做什么”的同时,法官也教他们“遇到事该怎么办”。“被高年级同学堵住要钱,给不给?”“网上有人骂你,删不删聊天记录?”面对这些问题,法官给出了应对侵害的基本原则:保持沉着冷静,坚持生命至上,学会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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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动环节,孩子们抢着举手回答问题,课堂气氛很活跃。有学生课后说,以前觉得法律是“大人的事”,现在知道原来和自己也息息相关。

  讲座尾声,法官温情寄语在场同学:“法律是保护孩子们的‘安全伞’,也是提醒大家守规矩的‘警戒线’。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心中有法、遇事找法,让法治的种子在心底生根发芽。”

  近年来,东宁法院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建设,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先后开展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法治主题班会等系列活动。下一步,东宁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的协作配合,依托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进校宣讲等机制,不断织密校园法治保护网,用司法温度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唐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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