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孩子们在一起就会有‘强者’、‘弱者’的划分,就会出现欺凌行为,因此,只要没有出现非常大的伤害性结果,就不应该管。将此认为是学生欺凌,就是小题大做、蛮不讲理的表现。这个观点是否正确?”“在与同学相处的过程中,我们遭遇学生欺凌时该怎么办?”“预防学生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
3月25日上午,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关工小组春雨讲师团到柳州市民族实验小学开展一堂以“学法懂法守法,远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课。
课堂上,春雨讲师团讲师根据小学生的身心特点,结合学生欺凌案例,用易于接受的方式向同学们普及学生欺凌的相关法律知识,从什么是学生欺凌,学生欺凌的主要行为和可能涉嫌的犯罪,学生欺凌与黑恶势力的关系,关于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的认识误区以及如何自我保护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正确处理矛盾,不做冲动的欺凌者、软弱的受害者、冷漠的旁观者。
本次法治课以案释法,不仅提高了青少年预防学生欺凌和自我保护意识,也希望通过案事例的警示,拉住违法犯罪“悬崖”边上的孩子,让他们能够“心有敬畏、行有所止”。下一步,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明辨是非、自我防范、抵御犯罪的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吕梦翎
责任编辑:蔡星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