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政法系统关工委 向社区矫正对象普及《宪法》知识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7日 来源: 辽宁省本溪市政法关工委 作者: 代剑
摘要: 在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辽宁省本溪市政法系统关工委走进社区矫正机关,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宪法,促进尊崇宪法,走向新生。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2025年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2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对青少年的开展好国家宪法宣传活动,本溪市政法系统关工委提前做好宪法宣传的准备工作,从法治宣讲团、政法部门、辽宁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宪法宣讲队伍,根据青少年不同的年龄层次,精心制作了宪法宣讲课件。11月26日上午,宪法宣传开启了第一站,根据本溪市社区矫正执法支队的安排走进本溪市平山区南地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国家宪法宣讲活动。

开展此次宪法宣讲的是本溪市政法系统关工委法治宣讲团成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官李剑龙,他以“尊崇宪法明方向,法治护航助新生”为题,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了学习国家宪法的重大意义;公民的权力和义务,特别是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特殊群体应当如何履行好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他还用一些社区矫正对象违反宪法的案例,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认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服从社区矫正机关的管理,加速改造,走向新生,做一个守法公民。

此次宪法宣讲使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受到了很大促动,纷纷表示对宪法有了全新的认识,认识到自己虽然违法犯罪,但党和国家没有放弃对自己的教育和挽救,仍然享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表示今后要好好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宪法宣传的下一站,市政法系统关工委将广泛走进全市学校和幼儿园,向学生和娃娃们普及宪法知识。

责任编辑:唐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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